北京樓市又出招!
自今年3月17日起,到4月20日,北京市在35天時間內密集出臺了13項樓市調控政策?,F在,距離這一輪樓市調控新政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北京的樓市出現了哪些變化呢?央視財經記者獲悉,北京房地產調控繼續(xù)出招,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
這次新政是繼平房住宅納入限購后,繼續(xù)堵漏。過去不限購的“法拍房”,現在納入了限購范圍。
所謂“法拍房”,是指遭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房產。當債務人無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無法清償債務時,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
拍賣前,法院相關的網站上會公布拍賣公告,一般法院是將房產委托給拍賣公司,拍賣公司再公開競買。在實際操作中,對于司法拍賣的房屋,不受限購的限制。
雖然“法拍房”的數量不多,但也成為了一些“房蟲”鉆空子的工具。他們可以通過參與司法拍賣,不受限制地獲得房產,再通過正常二手房渠道賣出來牟利。
近日,與“法拍房”有關的幾個部門,市住建委、市高級人民法院、市規(guī)劃國土委召開會議,就“法拍房”的購房資格問題進行了研究,明確了“法拍房”納入限購的相關事項。
三部門明確,將住建部門對競拍人購房資格審查納入本市司法競拍流程。法院競拍房產為納入本市限購政策范圍內、且競拍方為自然人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視同自然人),要求競拍家庭或個人符合本市限購政策。
主要有以下幾個主要的點:
1、法院在公開發(fā)布的拍賣公告中應明確,競拍方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個人應符合本市限購政策,否則將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
2、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向住建部門申請審核其購房資格,審核通過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各區(qū)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按規(guī)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在法定期限內,買受人未能完成資格核驗的,法院應在《通知書》中載明“買受人須通過購房資格核驗后,方可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的相關內容,各區(qū)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及資格核驗查詢結果通知單按規(guī)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
這一點最重要,也就是說,將來“法拍房”的競得人,先要和一般購房一樣,向提交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了之后,才能拿到法院的相關通知,才能去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產權登記。
3、競拍房產不在限購范圍內的,由住建部門為買受人出具房屋未納入限購范圍告知單。
此次北京將“法拍房”納入限購,就完全堵住了房蟲利用“法拍房”牟利的空間。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趙秀池:連續(xù)地出臺政策,差不多一天一個新政,到現在為止,十幾道金牌,調控房價的力度是很大的,然后保剛需保自住的,然后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北京市房地產業(yè)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志認為,這一輪調控和之前仍然存在明顯差異。
北京市房地產業(yè)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陳志:首先是多角度多維度多措施的同時推進,我們在供給側的角度來說,政府不斷地在加強中低價位中小戶型的,居住類的產品的供給,我們今年的,對公益計劃,三季度前,要完成四季度,要增加計劃外的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