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改新政落地 出售的人才住房一定年限內封閉流轉
深圳房改新政落地!六成住房為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深圳新聞網訊備受關注的深圳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啟動。8月3日,深圳市政府通過深圳政府在線正式發(f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深圳將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yè)人才等各類群體,著力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將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三大類,其中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占六成。
公開征求各類意見建議2691條
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長效機制,著力構建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努力實現(xiàn)全體市民住有所居,努力為深圳走在“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最前列提供更有力支撐。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牽頭召開新聞通報會,就《意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受到廣大市民、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自6月5日至6月19日期間,共收集到各類意見建議2691條。經梳理、歸并和整合,共計有效意見建議190條。經認真研究,《意見》起草小組充分吸收采納了相關意見建議,對《意見》內容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對于一些具體意見和操作性建議,將在配套文件制定中予以研究采納。
三大類四種住房滿足各類群體需求
新時代,深圳將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yè)人才等各類群體,著力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將住房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市場商品住房,占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將繼續(xù)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第二類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別各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筑面積以小于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筑面積以小于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第三類是公共租賃住房,占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yè)人員、先進制造業(yè)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筑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特別是在過去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的覆蓋面,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huán)衛(wèi)工人、先進制造業(yè)藍領產業(yè)工人等群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到2035年籌建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于100萬套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過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努力讓深圳全社會對未來住房有良好的預期,實現(xiàn)住有所居。在統(tǒng)籌考慮未來新增人口對各類住房的需求基礎上,計劃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建設籌集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
深圳將通過多渠道建設籌集住房,主要包括:一是增加建設用地;二是盤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戶區(qū)改造力度;三是利用招拍掛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產業(yè)園區(qū)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四是盤活各類存量用房,推進社會存量住房租購;五是實施公共設施綜合開發(fā);六是開展城際合作,在臨深片區(qū)開發(fā)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一定年限內封閉流轉
深圳土地資源十分緊缺,可利用的住房資源較為有限,為解決更多家庭的住房困難,《意見》明確規(guī)定,對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在封閉流轉期間,因另購市場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轉讓的,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政府按規(guī)定回購。
根據《意見》精神,對于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將優(yōu)化輪候配租規(guī)則,合理劃定基本住房保障收入財產限額,建立健全保障對象經濟狀況認定核對機制。對于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請人,也將合理劃定戶籍家庭租購安居型商品房的收入財產限額。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用改革的辦法、創(chuàng)新的思路,不斷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系統(tǒng)解決好新時代各類群體的住房問題,不斷增加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歸屬感,同時也為國家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進行探索、積累經驗。
據悉,下一步,深圳將根據《意見》精神,加快修訂《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以及其他具體實施細則,爭取盡快發(fā)布實施。同時,將《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區(qū)各部門,加強督辦考核,進一步加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通過持續(xù)努力,讓深圳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更好滿足市民住房需求,更好促進城市長遠可持續(xù)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