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對“三無人員”進行嚴格的購房審核
1月23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于官方網站發(fā)布一則《關于加強“三無人員”個人住房房產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將對“三無人員”進行嚴格的購房審核。
據悉,該通知由重慶市級的財政局、地稅局、公安局、人社局、國土房管局、工商局6個部門聯合發(fā)布。
其中提到,對于在重慶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三無人員”,在個人房產稅稅源管理上,將更為嚴格,除了需要購房人信息申報,還要信息審核、納稅信息審核、納稅信息追溯管理等。在應稅稅額計算上,稅率還需按照0.5%計算,且不得扣除免稅面積。
至于三無人員的界定,通知提到,“有戶籍”特指購房人戶籍登記在重慶市;“有企業(yè)”特指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yè)已滿1年,企業(yè)持續(xù)開展經營活動,且有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坝泄ぷ鳌?,則特指在重慶就業(yè),1年內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且繳費6個月以上的。
重慶國土房管局相關新聞發(fā)言人表示,對此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三無”人員身份規(guī)避征收房產稅的,一經查實,其所購房屋嚴格納入應稅范圍。
此外,為了遏制個別樓盤擅自漲價現象,重慶國土房管局還專門公開了舉報熱線,如遇到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fā)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等9種亂象即可舉報。
另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1月14日重慶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個人房產稅征收暫行規(guī)定及實施細則。
據悉,此前重慶征收個人房產稅時曾以《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為依據。
后為了遏制房價異動,重慶政府決定對該兩個文件中關于“征收對象”和“稅率”中的“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