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減壓!東莞調整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貸款30年!
記者昨天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看到,該中心發(fā)布《關于<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依據該公告,修訂后東莞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將統(tǒng)一為30年,商轉公貸款后可以形成組合貸款,將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目前,該修訂稿正在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此前的兩份規(guī)范性文件自2015年實施至今,推動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事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沒有出現合規(guī)性風險、資金風險、流動性風險和社會風險等重大風險,結余資金超過100億元,貸款余額接近230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88%,個貸率控制在70%以內,貸款逾期率控制在0.01%,各項業(yè)務指標穩(wěn)居全省地級市前列,業(yè)務運行十分穩(wěn)健。
修訂后——
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延長貸款年限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將分別于明年1月25日、2月29日到期,因此根據東莞市現有情況將進行修訂。
該中心表示,修訂后,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將統(tǒng)一為30年,改變目前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才可申請最長30年公積金貸款的規(guī)定。這一方面有《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文件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近年來東莞市房價上漲明顯,職工還款能力減弱的實際,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延長貸款年限,以減輕職工還款壓力。
商轉公貸款后可以形成組合貸款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職工可將部分或全部商業(yè)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意味著商轉公貸款后可以形成組合貸款,不再要求必須為純公積金貸款,這將為無法還清商貸與公積金貸款差額部分貸款余額的職工打開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大門,對于早期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現在可以申請商轉公的職工而言,尤其是近年房價快速攀升后這將具有較廣泛的現實意義。
異地貸款全面放開戶籍限制
修訂后,貸款申請人條件由“在東莞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或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的東莞市戶籍職工”改為“依規(guī)履行公積金繳存義務的職工”。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這樣的修改主要是考慮到東莞市已根據相關部委要求將異地貸款的要求全面放開戶籍限制,同時后續(xù)東莞市擬探索靈活就業(yè)人員自愿繳存,其貸款申請條件將作出特別規(guī)定。
另外,修訂稿刪除了貸款辦法中關于“借款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要求,同時將“連續(xù)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改為“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已依規(guī)繳存公積金達規(guī)定期限”,支持港澳臺同胞繳存并同等享有提取和貸款等權利。